教育部与德国各邦文教厅长联席会议教育交流处合作依「互派外语教学助理计画」征聘华语教学助理5名第115002A号通告

  • 2025-1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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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
一、教育部前以114年10月16日台教文(六)字第1142504145号函送旨揭通告(谅达),原通告有关教学人员资格之德语能力所列B2程度系属误植,现更正为B1程度。

二、修正后通告业刊载于台湾华语教育资源中心(网址:https://lmit.edu.tw/sc/world_detail_edu/1236),有意申请者,请至该网页查询并注册登录。